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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老年养护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灵寿老年养护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正文内容

灵寿老年养护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老年养护院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寿老年养护院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3】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灵寿县人民路西延南侧,西外环西侧(狗台乡南狗台村)(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1112.24平方米(61.67亩);总建筑面积17564.1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7321.64平方米,包含A座养护楼(6层)5329.60平方米,B座养护院(6楼)6453.36平方米,后勤用房(1层)743.86平方米,医疗卫生康复楼(2层)1388.86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1层)2992.48平方米,门卫及设备房413.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2.49平方米(水泵房);室外配套硬化、绿化、给排水、电力、亮化、消防、热力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3)计划工期:646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16日历天。(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采购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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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地址、人员名字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209:00至2024-02-28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509: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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