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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阳县2023年安阳河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2024-03-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安阳

2024年安阳县2023年安阳河水毁 正文内容

2024年安阳县2023年安阳河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2023年安阳河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1.2采购编号:GDZB2024-00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河道堤防及岸坡修复10处,路闸2座。

1.5采购预算:139301.29元

1.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1.7监理服务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

1.8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3年8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3年8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 或单据(任一) ,■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 ,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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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6 日—2024年3 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3报名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备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09时00分。

4.2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五.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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