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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福州招标

关 键 词:福建

关于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招标 正文内容

关于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33.8319万元,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江县供
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
招标
(招标编号:FJRWZB-DL202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样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
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
江县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连江。
2.2工程概况: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8338319
元(人民币捌佰叁拾叁万捌仟叁佰壹拾玖元整)【最终以财政审定或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
定金额为准】。
2.3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配电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
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
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
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本次招标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即本工程结算价款为(审定后施工费-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乘 以 (-
|中标下浮率|)+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不作下浮。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
-3-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
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
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
3.3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
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
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办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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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
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
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
3.7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已竣
工验收合格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注:“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若有)
、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验收报
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
,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
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
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9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且为本单
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
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6、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
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州市。
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及介绍信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0元、招标相关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相关资料的收据,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
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
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
件收据的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
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选择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若未参加开标
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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