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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医院陪护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关于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医院陪护外包 正文内容

关于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医院陪护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医院陪护外包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提供医院陪护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住院期间的日常生活护理和专业一级、
二级、三级及特殊护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
日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
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
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01月16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22日16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材料发送后
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材料内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文件发售期内
凭以下证件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购买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针对
本项目及对应编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人身份证明书(附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4)报名表4、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本项日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指长春市第一社
会福利院:“供应商”指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C-20251223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医院陪护外包项目(二次)
3、陪护服务最高限价:因服务对象患病住院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费用暂无法精准核算,
全年护理服务费用估算为20万元。
(1)一级护理:240元/天,伙食费30元/天,合计金额270元/天。
(2)二级护理:200元/天,伙食费30元/天,合计金额230元/天。
(3)三级护理:180元/天,伙食费30元/天,合计金额210元/天。
(4)传染病忠者一级护理:280元/天,伙食费30元/天,合计金额310元/天。
(5)传染病患者二级护理:240元/天,伙食费30元/天,合计金额270元/天。
(6)传染病患者三级护理:210元/天,伙食费30元/天,合计金额240元/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内容:提供医院陪护人员
数量:1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服务要求/备注:为服务对象提供住院期间的日常生活护理和专业一级、二级、三级及特殊
护理服务项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说明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要求填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居行业”应与上述
标的对应的行业一致。
5、采购标的需要实施功能及目标:
(1)住院期间日常生活与专项护理:涵盖饮食、排泄、睡眠、清洁等生活照料:协助服药、
冷热应用等基础护理配合住院康复师开展康复锻炼、转运照护等康复支持以及遗体清洁、
净身穿衣等遗体照料服务。
(2)专业分级护理服务:依据服务对象健康状况,提供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及特殊护理
等针对性服务项日,满足不同病情的护理需求。
6、服务地点:
长春市内各医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长春市第二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吉林省前卫医院等,具体视养员住院地点而定):
7、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
(MZ/T171-2021)
(2)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标准化办公室相关服务管理标准。
8、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强制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一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MZ/T171一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预防老年人跌倒基本规范》(MZ/T185一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MZ/T132一2019)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木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
目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
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
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6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材料发送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报名材料内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文件发售期内凭以下证件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
描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4)报名表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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