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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凯里市棉席风电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2026年凯里市棉席风电场项目设计、 正文内容
2026年凯里市棉席风电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本招标项目凯里市棉席风电场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省能源局关于同意凯里市棉席风电场项目核准的通知(黔能源审〔2026〕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凯里新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凯里新晟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凯里市三棵树镇、鸭塘街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风电场拟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至110kV棉席升压站,棉席升压站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110kV城南变电站110kV侧,线路长度约13km,最终接入方式及工程量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项目总投资(元):52705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397500000.00
2.4计划工期(天):450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与临时工程的征租地和手续、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工程以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投产运行所必须的项目管理、工程保险、工程检测试验、协调工作等。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技术规范书编制、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预应力锚栓、机组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主变压器、GIS、35kV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控制保护设备、110kV送出线路设备材料、电缆、其他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设备和材料的监造、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建筑安装工程、调试工程等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土建施工、建筑装饰、场区绿化、机电安装、电气安装、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堆场或弃渣场的建设使用及维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供水供电工程、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设建设、送出线路工程、接入系统工程、协助完成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事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清单内的工作,还包含风机机组等大型设备运输所需满足的场内道路改造及障碍物清理改造等工作,还包含完成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240小时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含防雷接地检测验收、消防工程验收、各项专题验收、阶段验收、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施工期和试运行期风机及建筑物变形监测、性能试验、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配合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内,完成所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中标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及建设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生活办公生产等,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行承担,中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中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并最终通过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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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及电力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满足贵州电网、电力行业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4)安全目标: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要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3)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或以上)(许可证类别须包括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2个装机规模不少于100MW的陆上风电项目EPC或PC总承包业绩(工程范围包含风电场主体、升压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10年以上,无在建工程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退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10年以上。(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电气类或机电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注:本招标文件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招标中3.1条所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电气类或机电类注册执业资格专业指电气或公用设备(动力)或建筑或结构专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2)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联合体各方应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负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6)除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0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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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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