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项目>>项目正文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顺汇双赢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6-10-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石油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顺汇双赢充电站建 正文内容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顺汇双赢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顺汇双赢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充电车位总数保持44个,设置4台630KVA变压器,4台720KW充电堆(每组一拖11、其中1把为超充枪),20台双枪快充终端,4台单枪液冷超充终端。

具体内容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顺汇双赢充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344万元人民币(含税)

2.4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军营村顺白路东。

2.5计划工期:获得开工许可起60日历日,需完成变压器通电以及设备调试。

2.6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还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1.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或三级资质。

3.1.3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或二级或三级许可证。

3.1.4投标人应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投标人应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招标资格预审且在系统内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系统内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资质等级及状态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系统http://125.32.26.40:8300/#/login查询为准)。

3.1.6北京市以外企业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取得或承诺中标后10日内取得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

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场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如有);②工程合同主要页(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关键页,合同应清晰体现工程内容、金额、时间等信息;③项目开工报告或开工令或施工许可证;④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可查询验真;⑤工程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完工、中交业绩证明资料不予认可。

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4.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

(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

(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

(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下称“四库一平台”)列入黑名单。

3.4.5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查询结果为准)。

3.4.6投标人投标标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

3.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关联关系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以注册证书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体要求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下同。

3.5.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3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场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如有);②工程合同主要页(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关键页,合同应清晰体现工程内容、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时间等信息;③项目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④工程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完工、中交业绩证明资料不予认可;⑤如需在“四库一平台”备案的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人员信息应与备案内容完全一致。

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3.6施工负责人要求

3.6.1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场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安全管理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

3.7.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3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3.9投标人应建立与所申请资质内容相对应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且运行有效。

证明材料: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应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为准);未进行体系认证的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

3..11.1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3.11.2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发布时间至2026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标段售卖,售价200元人民币/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